参展详情
 

标准展位(9平方米)

公司会员

美金1,440 / 港币11,240 / 人民币11,430 (含税)

个人及非会员

美金2,060 / 港币16,100 / 人民币16,380 (含税)

注意:另收取美金11.5元/港币90元/人民币95.4元(含税)之管理费 (每9平方米计算)。

标准展位包括
  • 参展公司的中英文楣板 (340毫米高),可见范围是200毫米高
  • 展位封闭面为Octagonal 408白色保利板 (9平方米)
  • 展位满铺地毯 (9平方米)
  • 两盏0.4安培日光灯
  • 一个5安培 / 220 伏待的电源插座 (国际样式)
  • 一张谘询台 (950毫米长 x 450毫米宽 x 750毫米高)
  • 两张白色折座椅
  • 一张方桌 (只限15平方米以上展位)
  • 一个废纸篓
  • 每天展位清洁


空地展位(每9平方米)

公司会员 美金1,360 / 港币10,630 / 人民币10,810 (含税)
个人及非会员 美金1,940 / 港币15,150 / 人民币15,420 (含税)

注意:另收取美金23.5元/港币180元/人民币190.8元(含税)之管理费 (每9平方米计算)。
  • 租用空地展位最少为36平方米,参展商可直接与展览会搭建商联系,落实展位的装潢事宜。
  • 双层展位需缴交附加费,费用为展位第二层面积之30%。

*主办单位保留展位分配及展会有关安排的最终决定权。

付款条款

  • 参展商需于2008613日或以前缴交展位租金的50%为订金,以落实展位位置。
  • 「预早申请参展优惠」只适用于2007年12月6-7日期间所申请之展位,而于2007年12月7日后续加之展位将不获得折扣优惠。
  • 在下列情况下,已订之所有展位将不获「预早申请参展优惠」:
    - 参展商未能于2008613日或以前缴付展位租金之订金 /
    - 参展商于2007年12月7日后缩减展位数量
  • 展位租金的全数或余额须于20081015日或以前付清。如参展商未能于上述日期前付清展位租金,须缴交3%未缴付金额的附加费,又或主办单位将视未缴款之参展商作自动放弃预订展位论,而已付之订金将不获发还。
  • 如有参展商缴交展位租金余额后要求更改展位类别,将不获退还标准展位与空地展位之租金差额。
  • 如参展商缴付订金后要求取消参展,已付之订金将不获发还。
展位分配程序
步骤1 提交展位申请表格  
  1. 参展申请于2007年12月6日开始。展会期间,可于2007年12月6至7日将表格递交到展馆1的J016展位。
  2. 展位选位编号是按照展位申请表格的提交日期及时间分配(亲身递交、传真、邮寄或电邮),并以先到先得方式进行。
2007.12.6 – 2008.6.13
步骤2   收到展位分配的选位编号  
如参展商需要更改展位数目(无论增加或减少),必须重新填写展位申请表格,或以电邮或传真的书面方式通知承办单位。凡有更改展位数目的参展商,展位选位编号将会重新排列。
2007.12.6 – 2008.6.13
步骤3 收到展位订金付款通知书  
参展商必须于2008613日或以前缴交展位租金之订金,即可获邀请出席在200871415举行的展位分配会议。
2008.2.28 – 2008.6.13
步骤4 展位分配会议中挑选展位
参展商会根据展位选位编号的先后次序在展位分配会议中选择展位位置,并获派发确认函、余款发票、订金收据、参展商合约及手册。
2008.7.14-15
步骤5   公布展位分布
主办单位将于展位分配会议后一个星期内公布经确认的展位平面图。
2008.7.22
*主办单位保留展位分配及展会其他有关安排的最终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