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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展位申请 |
| • 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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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位申请 |
| 1 |
如何申请展位及有何程序?
请先填妥申请表格 (网上下载表格) ,当承办单位收到申请表格后,会以传真方式确认参展商有关展位之申请及注明选位编号,而付款通知书亦将于日内寄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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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我司已订了2个展位,现在希望改成4个展位,请问有何手续?
你需要重新填写参展表,或以电邮或传真的书面方式通知承办单位增加展位数目事宜。凡有更改展位数目(无论增加或减少),选位编号将会重新排列。另外,新增之2个展位将不获“预早申请参展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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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我司已订了6个展位,现在希望改成4个展位,请问有何手续?
你需要重新填写参展表,或以电邮或传真的书面方式通知承办单位减少展位数目事宜。凡有更改展位数目(无论增加或减少),选位编号将会重新排列。另外,参展商缩减展位数量,已订之所有展位将不获“预早申请参展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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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若过了申请展位的日期(2009年6月12日),可否参展?
若大会尚有展位可销售而参展商可于2009年10月14日或以前付清展位租金,仍可申请参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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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标准展位与空地展位有何分别?
标准展位与空地展位无论在展位租金(每平方米计算)、租用展位的最低数量及展位配备都有分别。租用标准展位最少为9平方米,包括一些基本配备,如招牌板、地毯、灯、椅桌等;租用空地展位最少为36平方米,参展商可直接与展会搭建商联系装潢事宜。(有关展位租金详情请参阅参展展位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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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若需要国内发票,有何程序?
展商若以人民币缴付展位租金,大会将安排中国发票给有关展商。参展商可于展会期间在承办单位办公室内领取国内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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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如我司在缴付展位订金后决定取消参展,可否退还订金?
不可以。如参展商缴付订金后要求取消参展,已付之订金将不获发还。此外,参展商如未能于截止日(2009年10月14日)或以前付清展位租金余额,将被视作自动放弃预订展位的一切权利,而已付之订金亦将不获发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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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如我司在缴付展位余额后要求更改展位类别,可否退还标准展位与空地展位之差额?
不可以。如参展商缴付展位余额后要求更改展位类别,将不获退还标准展位与空地展位之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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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展位分配会议将在什么时候举行?
展位分配会议将在2009年7月13 -14日举行。届时,参展商会根据选位编号之先后次序选择展位位置,并获派发确认函、余款发票、订金收据、参展商合约及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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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展位分配基于什么原则?
展位分配是按照参展申请表提交日期及时间作准,并以先到先得方式进行。参展商只要在展位分配会议前缴付订金,便会被邀请出席在2009年7月13 -14日举行的展位分配会议。如参展商未能在2009年6月12日或以前缴交展位订金,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已排序的优先选位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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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 |
| 1 |
展会的开展及登记时间如何?
| 展会日期 |
展会开放时间 |
登记处开放时间 |
| 2009年12月2日 (星期三) |
10:00 – 17:30 |
08:45 – 16:30 |
| 2009年12月3日 (星期四) |
09:00 – 17:30 |
08:45 – 16:30 |
| 2009年12月4日 (星期五) |
09:00 – 16:00 |
08:45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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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我该如何登记获取展会入场证?
展会参观人士可于网上预先登记或现场登记。若成功申请预先登记,您将收到一封确认函,请携同该确认函及名片于展会现场的优先登记柜台领取展会入场证。或请到深圳会展中心 (一号展览馆)的登记柜台填写现场登记表格,并将填好的表格及名片交到参观人士登记处办理展会入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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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参观展会是免费的吗?
是的,但展會只供18岁或以上的业内人士参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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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展會期間我需要每天重新登记吗?
不需要,展会入场证在展会举行的3天内均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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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我需要申请中国签证吗?
凡持有有效外国护照前往中国内地的旅客均须办理签证。参观人士可按个人需要选择申请旅游或商务签证。有关申请中国签证事宜,请与当地中国大使馆联系或按此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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