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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8年11月起, 只需成功申請「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每家中小企業可獲最高累積達15萬港幣的資助,而每次成功申請可獲得最高資助額將為申請企業繳付受資助項目總費用的50%或5萬元,以較低者為準。
只要 貴司是在香港按照商業登記條例 (第310章) 登記,並符合下列由政府訂明的中小企業定義的企業,均可申請「市場推廣基金」資助:
i. 任何從事製造業而在本港僱用少於100人的企業;及
ii. 任何從事非製造業而在本港僱用少於50人的企業
敬請踴躍參與此計劃!若需申請,緊請於展覽會完結後六十日內,向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組提交資助申請。
如對此計劃有任何疑問,請向以下單位查詢:
| 地址: |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組
九龍彌敦道700號 工業貿易署大樓四樓 |
| 電話: |
(852) 2398-5127 / 2398-5125 |
| 傳真: |
(852) 2391-2646 / 3525-0329 |
| 電郵: |
emf_enquiry@tid.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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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詳情,請查閱http://www.smefund.tid.gov.hk/chi/chi_main.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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